• 危险废物管理亟待改进

    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随意倾倒或利用处置不当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今年1月1日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版)》生效,标志着我国危险废物管理有了可操作性规范。然而,笔者调研时发现,目前的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与日益增长的环保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亟待进一步改进。

      一是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机制尚未建成。基层危险废物鉴别能力严重不足,除国家环保部和全国少数地区发布了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机构名单外,大部分地区未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和认定工作。

      二是缺乏独立的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估体系。大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估对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调查不仔细,对企业自建的利用、处置设施处理能力、效果、可行性未进行合理评价。

      三是危险废物底数仍然不清。我国的污染物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抽查样本是以废水、废气排放量为依据确定的,难以判断对危险废物是否具有代表性,而且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具有隐蔽性和延滞性。

      四是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相对滞后。我国危险废物历史堆存数量巨大,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分布不均衡,部分已运行的处置设施工艺落后,一些单位自身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容易成为新的污染源。

      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是防范环境风险,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破解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难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法律支撑,突出政策配套。要及时调整、修订现行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加强科技创新,突出综合利用。转变危险废物无用化观念,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发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鼓励企业从源头减量、加大回收利用力度。三是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精准发力。建立功能强大的区域性危险废物管理平台,使之具备查询、审批、交易、监管、信用评价等功能,实现全国统一管理。

      (山东滨州高新区 初宝瑞)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下载完整文件 返回

站内检索

快速导航

产品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