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志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实施方案

    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地块

    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

    实施方案

    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

    20181025

    一、总则

    1、项目背景

    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建于1992年,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砚山村,占地面积约6500 m2,是一家持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451220053)的企业,核准收集、贮存、处理含铅废物(HW31 类)和废铅酸电池(HW49 类)共5000 t/a,采用拆解-分选-熔炼/熔铸-模具铸造的工艺流程,主要产品为再生铅。公司于2014年停产。

    依据《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4]47号)的要求,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旧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土壤功能修复工作的监督管理。监测评价报告要对原址土壤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分析内容包括遗留在原址和地下的污染物种类、范围和土壤污染程度;原厂区地下管线、储罐埋藏情况和土壤、地下水污染现状等的评价情况。对遗留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治理并恢复土壤使用功能。、《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1126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粤环[2014]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关于印发潮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潮环[2018]164号等一系列文件,应对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地块进行场地初步监测调查,初步确定污染物种类、程序和空间分布。

    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将按照环办[2004]47号要求对场地进行监测分析、评价修复,解决可能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然后再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用作其他用途。

    2、调查目的

    在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中对相关企业生产历史、产生的废弃物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后系统分析,结合《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中要求,进行布点采样,为后期的场地开发利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3 调查原则

    1)针对性原则。针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特点,根据目标场地土层分布情况、地下水埋深、地下水流向、相关企业的固体废弃物倾倒等情况对场地的进行针对性调查。

    2)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内及国际上场地调查的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调查。对场地调查中从现场调查采样、样品保存运输、样品分析到风险评估等一系列过程进行严格质量控制,保证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时要综合考虑调查方法、调查时间、调查经费以及现场条件等客观因素,保证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4、调查工作流程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规定,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存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和详细采样分析两进行,每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步骤。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实施,逐步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标准中没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判断。详细采样分析是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分析,确定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若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的数据。本阶段的调查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开展。


    1场地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


    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价流程、工作步骤具体如下:

    (1)      前期资料分析: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场地自使用以来的污染源类型、数量及分布情况、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信息(包括地形、地貌、水系、地质、土壤类型和性质等)、了解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泄漏等突发性污染事故情况、环境污染纠纷情况等信息。

    (2)      调查监测方案制定:根据资料分析和对场地污染状况的初步判断,制定场地调查与监测技术方案,明确调查的目的、范围、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的要求,确定监测项目,进行项目经费的预算等。

    (3)      现场采样与勘察:在场地现场完成监测点位的定位,组织实施样品的采集和保存等各项工作。

    (4)      样品分析:采集的样品运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样品的预处理和测试分析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5)      场地土壤采样结果分析: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结束调查工作,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

    (6)      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在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利用相关风险评估模型对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在各种暴露途径下的人体健康风险进行计算,得出各区域的污染等级并给出修复目标值。

    5、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19日);

    (6)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528日);

    (7)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200912月);

    (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9)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2005830日颁布,自2005101日起施行;

    (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9号),自201681日起施行;

    (11)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2)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13)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14)  《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6、相关标准

    (1)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2)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3)      《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 1415-2014);

    (4)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

    (5)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

    (6)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8)      《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

    (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

    7、相关技术导则、规范

    (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HJ25.1-2014);

    (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

    (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

    (5)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2014]78号);

    (6)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2014]78号);

    (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8)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9)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10)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

    (11)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1994);

    (12)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1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二、场地历史及现状

    1、场地历史

    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建设用地,于1992年开始建厂,主要产品为粗铅。根据《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与《潮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该地块属于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且生产区与居民区的最近距离小于1000米,厂址不符合扩建的条件,必须搬迁。因此,旧址于2014年停产。

    2、产品概况及工艺

    项目废铅酸蓄电池处理大致分为2个主要步骤:废铅酸蓄电池拆解与分选、铅膏预脱硫和熔炼制得粗铅,分别在不同车间内进行相应步骤的处理工序:

    拆解车间用于废铅酸蓄电池的破碎分选;塑料车间用于破碎料清洗;反射炉车间用于铅膏(泥)、格栅/连接物的反射炉熔炼,鼓风炉炉车间用于熔炼并稳定化反射炉渣。反射炉与密闭鼓风炉均直接燃煤。

    总体工艺流程见图2-1

    2-1  项目再生铅生产工艺流程图

    1)分选预处理

    项目采用湿法破碎分选系统预处理废铅酸蓄电池,该系统通过人工拆解,将废铅酸蓄电池拆解为废塑料、废硫酸、铅膏、铅泥、格栅、连接物等部分。工艺艺流程见图2-2所示。

    2-2  拆解车间处理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将废铅酸蓄电池中的废酸倒进收集罐中暂存,外卖硫酸厂处理。然后对蓄电池进行破碎,用水冲洗,橡胶与塑料由于密度轻,浮于冲洗水表面,捞出送至清洗池进行彻底清洗,满足《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的要求后外卖给相关厂家再生使用。铅膏(泥)与格栅/连接物在冲洗水下层沉淀,分离并脱水后,送反射炉熔炼车间处理。

    该处理工序主要产生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

    2)反射炉与密闭鼓风炉熔炼

    工艺流程见图2-3所示。

    2-3  反射炉与密闭鼓风炉熔炼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1)反射炉熔炼铅膏(泥)、板栅/连接物

    反射炉直接采用煤炭作为燃料,焦炭为还原剂,炉温可达到1200~1400℃,熔炼过程中,在700℃时,大部分的PbO即被COC等还原剂还原成金属铅。熔炼过程的主要反应是碳的气化反应和PbO的还原反应,同时PbSO4也将被还原为铅。当渣在窑内积累到一定量以后,再加入的铁屑、苏打等助剂进行造渣熔炼。

    反射炉熔炼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高温烟气和含铅炉渣,高温烟气经烟道水冷和重力除尘与布袋除尘及石灰液喷淋脱硫后达标排放。飞灰返回反射炉熔炼;炉渣进入含铅率较高,且性质不稳定,送后续密闭鼓风炉进一步熔炼稳定化并回收铅,脱硫渣外卖水泥厂。

    2)密闭鼓风炉熔炼反射炉渣

    现有项目采用1台密闭鼓风炉熔炼稳定化反射炉渣,直接采用煤炭作为燃料,以焦炭为还原剂。密闭鼓风炉炉温可达到1500℃以上,熔炼过程中,反射炉渣中的PbCOC等还原剂还原成金属铅,再加入的铁屑、石灰石、石英石等助剂进行造渣熔炼,熔炼炉渣水冷后,形成玻璃体粒化水淬渣,由FeOSiO2CaOAl2O3MgO等多种氧化物组成,重金属均固熔于玻璃体中,具有极好的安定性,主要成分是轻质的硅酸盐类无机物。根据现有项目的水淬渣浸出毒性检验报告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外售作为建筑辅料使用。密闭鼓风炉熔炼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经烟道水冷和重力除尘与布袋除尘及石灰液喷淋脱硫后达标排放。

    3、污染物的产生与处理

    1)废气

    1)拆解车间

    ①拆解车间有组织废气

    拆解车间、塑料车间及废铅酸蓄电池仓库采用大功率风机负压设计,引风机抽出的气体通过石灰水喷淋塔吸收硫酸和除尘后,通过排气筒(φ0.6×20m)进行排放。喷淋塔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除尘效率达到80%以上。处理后颗粒物、硫酸雾及铅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拆解车间、塑料车间及废铅酸蓄电池仓库硫酸雾、粉尘及铅无组织外排量分别为0.0091 t/a0.0060 t/a0.000012 t/a

    2)熔炼车间

    ①有组织废气

    反射炉与密闭鼓风炉进行熔炼的过程中燃烧煤炭和熔炼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含有SO2NOx、烟尘以及尘中铅。

    反射炉与密闭鼓风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烟道水冷、重力沉灰筒、布袋除尘器和碱液喷淋塔脱硫处理。烟气最终经共用烟囱(φ1.2×30m)排放,排放尾气可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之严者。

    ②无组织排放铅尘

    反射炉与密闭鼓风炉在加料、出渣及放铅口上方均设置高效集气罩,捕集的烟尘送回各炉窑烟气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根据前面章节物料衡算,可得未被捕集以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与铅分别为0.0014 t/a0.0006 t/a

    3)厨房油烟

    项目有30人在企业内用餐。项目厨房设1个炒炉灶头,炉头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每个灶头每天约使用4小时,全年运行365天。使用高效的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除油效率可达85%以上,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8mg/m3。经静电装置处理后的油烟废气浓度值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要求(2.0mg/m3),并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的影响很轻微。

    4)煤堆场扬尘

    煤堆场在转运、装卸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散逸粉尘。

    2)废水

    1)生产废水

    拆解分选废水:现有项目拆解分选废水产生量422.3 t/d

    初期雨水:本项目对厂区所产生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处理,并处理后回用,其中可能含有铅污染物。项目每天初期雨水处理量约3.3 m³/d

    地面清洗废水:项目道路清洗用水量按为3.0L/m2·天计算,80%作为污水排放,则道路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1.2m3/d

    洗车废水、化验分析废水:废水的产生量分别为0.5t/d 0.1t/d

    洗浴废水:本项目共有员工30人,洗浴用水量按人均60L/·d 计算,90%作为污水排放,则洗浴废水产生量为1.7 m3/d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项目共有员工30 人,除洗浴外其他生活用水量按人均150 L/d 计,则生活用水量为4.5 m3/d,排放系数按0.8计,污水量为3.6 m3/d

    3)噪声

    主要噪声源包括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

    1)厂内综合利用

    厂内综合利用固废包括拆解分选系统产生的格栅、铅膏;熔炼系统产生的反射炉渣、收集飞灰;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渣。上述固废均含一定的铅,在厂内综合利用。

    2)外售或外委综合利用

    厂内综合利用固废包括拆解分选系统产生的废硫酸,外卖硫酸厂;熔炼系统产生的密闭鼓风炉水淬渣经检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水泥厂或建材厂综合利用;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渣外售水泥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渣场(库)

    现有项目厂内综合利用和外售的固体废物均暂存于各产生车间或利用车间。4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情况

    2-4  项目平面布置图

    厂址西面为废弃厂房和道路(兵营路)、南面为高速公路管理站、东面、北面均为果园,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猪场村约158m,项目最近的地表水黄冈河6351米。项目四置图见下图。

    2-5  项目四至图


    三、调查分析方案

    项目组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基础上,针对该场地环境特征,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明确调查工作内容及步骤,确保调查工作有序进行。

    1、监测方案制定

    参考《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与《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制定监测计划。

    2、采样方案

    1)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布点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布点见表3-1

    3-1  土壤监测布点

    序号

    布点名称

    T1

    场外对照点(选取厂区附近绿地或农用地)

    T2

    拆解车间1

    T3

    拆解车间2

    T4

    塑料车间

    T5

    反射炉车间

    T6

    鼓风炉车间

    T7

    原废料仓

    T8

    仓库

    T9

    废水处理站

    T10

    事故应急池

    T11

    初期雨水收集池

    2)采样深度

    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对于每个监测地块,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垂直方向层次的划分应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情况、构筑物及管线破损情况、土壤特征等因素。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原则上建议3m以内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m3m~6m采样间隔为1m6m至地下水采样间隔为2m,具体间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本次场调土壤采样主要采取3m以内的土壤,采样间隔为0.5m,则每个土壤采样点共采取6个土样。

    3、监测因子

    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45个基本项目及表2中锑因子,共46个。具体见表3-2

    4、采样频次

    取一次样品进行检测。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方法

    地下水监测点位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分别布设监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污染较严重区域加密布点。对于地下水,一般情况下应在调查场地附近选择清洁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地下水的流向、水力坡降、含水层渗透性、埋深和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源和污染物迁移转化等因素;对于场地内或邻近区域内的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如果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则可以作为地下水的取样点或对照点。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井采用控制箱布点和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原则,监测井应主要布设在项目场地、地下水污染源以及对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

    2)监测布点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布点见表3-3

    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布点

    序号

    布点名称

    D1

    原废料仓

    D2

    拆解车间

    D3

    废水处理站

    D4

    场地外地下水上游区域

    3监测因子

    理化指标(pH、氯化物、挥发酚、LAS、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BOD5、悬浮物、石油类等)、重金属元素(CuZnHgCdCrPbNiAs)等。

    4)执行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3-2监测因子及管控标准值

     

     

     

     

     

     

     

     

     

     


     


    四、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1、调查范围

    本项目调查包括场地的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调查范围主要为广东新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旧址场地。

    2、采用工具

    土壤取样和地下水监测井采用自动采样设备采样,能够连续快速的取到地表到指定深度的土壤样品,地下水监测井采用中空螺旋钻杆打到指定深度,其螺旋钻杆内腔和地下土壤隔绝,确保在放入花管时能够保持预定厚度的滤层,加上上层用膨润土填充的隔水层,规范设立监测井。

    3、调查采样流程

    1)采样点现场定点

    根据已制定的采样方案,打井队经过现场的勘探定位,将点位调整至有明显土壤污染的区域,在确定该点位下方无管线、储罐后(如地下有管线、储罐则适当调整采样点位置),在现场标记相应点位编号,用卫星定位仪(手持GPS)读取该点经纬度,用全站仪测量点位坐标及高程,并做好记录。

    2)现场鉴别与采样点调整

    在现场采用时,如遇现场条件无法进行取样(如不能进入的建筑物、地下可能存在管线、地面混凝土太厚无法钻取等),则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采样点移动调整方案,并做好详细记录。

    3)样品制备、保存和运输

    土壤样品取出后,根据检测指标的多少,判断样品制备量的多少,一般情况下,直径20 mm的取样管,截取40 cm即可(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截取长度)。取样管截取后,立即使用特氟龙膜将两端贴封,并用盖盖紧,盖与管之间的缝隙处再使用石蜡膜缠绕封紧,保证样品中污染物不会挥发出来。管体上贴上标签,注明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采样人等信息。样品制备完成后在48小时内送至实验室分析。

    样品装运前核对采样记录表、样品标签等,如有缺漏项和错误处,应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装运。样品运输过程中严防损失、混淆或玷污。样品送到实验室后,采样人员和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进行确认。

    4 样品采集质量控制

    样品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中的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1)为防止交叉污染,在每个土壤采样点和地下水监测井钻探前,钻探设备钻头及采样工具均用纸擦拭两遍,然后再用蒸馏水清洗两遍。在钻取不同深度的土壤样品时,钻头用蒸馏水清洗两遍。

    2)所有土壤样品采集后立即用特氟龙膜将两端贴封,并用盖盖紧,盖与管之间的缝隙处再使用特氟龙膜缠绕封紧,保证样品中污染物不会挥发出来。地下水样装满采样瓶后,盖紧并用特氟龙膜缠绕封紧。所有样品放置在冷藏箱保存并在48 h内运送至实验室。

    3)样品装运前核对采样记录表、样品标签等,如有缺漏项和错误处,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装运。样品运输过程中严防损失、混淆或玷污。样品送到实验室后,采样人员和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进行确认。

    五、场地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对场地土壤样品中污染物的分析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场地土壤污染情况。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风险筛选值及风险管制值,评价是否需要进一步详细调查或者修复。

    1、若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低于风险筛选值,则说明场地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

    2、若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筛选值,则说明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

    3、若土壤中污染物含量高于风险管制值,则说明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六、工作进度

    1、前期资料收集和分析

    预计需要5个工作日完成。计划20181029日至2018112日。

    2、土壤、地下水监测

    预计需要15个工作日完成,计划2018115~2018116日进行采样。20181123日完成采样数据分析,并提供检测报告。

    3、监测数据分析

    预计需要5个工作日完成,计划20181130日。

    4、报告内容完善

    预计需要5个工作日完成,计划2018127日。

    5、审核及修改阶段

    预计需要5个工作日完成,计划20181214日。

    6、上述时间不包括需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的情况。若需进行详细调查或者修复,将制定相应管控设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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